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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药中也有劣质品

1998-10-31 来源:光明日报 范 又 我有话说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首次公布对进口不合格药品查处情况

进口药中也有劣质品

范又

本报北京10月30日电现在很多医生喜欢给病人开进口药,有条件的病人也愿意吃进口药,因为人们普遍认为进口药质量好。然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进口药品中也有劣质产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天首次公布了对一批不合格进口药品的查处情况。

据我国各口岸药品检验所1996—1998年6月底对进口药品进行入关检验,共有27种药品的不合格批次在两次或两次以上。根据检验结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吊销其中两种药品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暂停进口19种药品,对6种药品进行跟踪抽验。被吊销《进口药品注册证》的药品是:西班牙AmifarmaS.A.生产的头孢唑啉钠和意大利ACSDobfarS.P.A生产的头孢拉定/精氨酸。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为了维护中国法律的尊严,维护中国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也为了维护对华进行正常药品贸易国外公司的正当利益,今后凡经进口检验两次不合格的药品一律暂停进口,对已经批准进入国内市场的进口药品,也要加强监督抽验。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天还通报了1998年第三季度药品质量抽样检验结果和对查出的劣药、假药的处理决定。抽检中查出有100个生产单位生产的14个品种、182个批号的药品不合格,有9个品种、79个批号的药品为假冒药品。依据《药品管理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查出的不合格药品按劣药进行查处,对经营或使用这些不合格药品的单位按经营或使用劣药依法查处;对查出的假药统一没收销毁,依法追究假药经营单位的责任,予以处罚,并追查其假药来源;撤销武汉第五制药厂生产的健脾糖浆、蛇胆川贝液,中外合资山西稷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开胸顺气丸等12种劣质药品的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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